泡沫混凝土【施工規範】
1. 施工所需材料-1:3水泥砂漿、水電一切由業主(甲方)提供,其餘一切機具、人工及發泡劑由承包商(乙方)負責。素地於施工前,甲方應負責清除工地之雜物及積水乾淨後,再會同乙方認可後,即可施工。
2. 澆簗泡沫混凝土時,甲方首先做好放樣由乙方施工,乙方應按甲方指示,做好洩水坡度,到四週之排水溝或落水頭。若因天災或下雨及人為破壞等因素,而引起龜裂、鼓起,乙方不負賠償之責任,甲方絶無異議(如需重做或修補雙方另議工資及材料費用等)。
3. 乙方將清水及發泡劑混合組成之發泡液,以發泡機注入1:3水泥砂漿中,使其呈現細棉狀態,再以泵浦車壓送至送至施工位置,依雙方約定之厚度施作、順序整平,做好洩水坡度。
4. 泡沫劑為進口原料,混合至建材無侵蝕作用,使其泡沫漿體自有吸引力及不產消泡變黃、剝離。堅固性為屋頂隔熱權威。
5. 配比:輕質泡沫混凝土隔熱,每坪以5cm厚度計,其配比為400公斤水泥、1300公斤砂、300公斤水為一立方,發泡劑為0.2-0.5自由調配,抗壓強度28天後,約為40kgcm3以上。
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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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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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壓
強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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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傳導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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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
Kg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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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0
Kg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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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7
Kg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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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Kg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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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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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-60
Kgm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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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6
1.kealM.H.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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